西部决策网讯 今年3月19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药品销售时,必须实行药品追溯码扫码结算。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局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工作要求,有效打击“回流药”黑色产业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南郑区医保局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和应用工作。
一是全方位组织培训。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召开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政策宣讲与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解读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医保药品耗材追溯工作的政策和技术规范,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围绕HIS 系统接口改造、数据上传规范等常见问题开展多轮次培训,并现场答疑,强化业务人员实操能力。
二是精准分类指导。提供“一院(店)一策”的技术指导,对信息化基础薄弱、上传率偏低的镇卫生院,多次主动下沉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工作人员通过“理论讲解 + 实操演示”的教学模式,手把手指导追溯码信息采集、数据校验、接口调试等关键操作流程,确保追溯码信息能够准确、完整、实时地采集并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追溯码采集和上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医药机构的药品追溯码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如采集率、上传准确率、数据完整性等指标,对于数据异常的机构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截至6月15日,全区223家医药机构已完成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工作,接入率达100%,上传率为95.40%,其中定点零售药店追溯码信息上传率达99.97%。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继续深化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服务,让药品追溯码成为守护群众健康的坚实屏障,全力守护群众 “药箱子” 安全,为构建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保障体系贡献力量!(供稿:刘祎婷)